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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育館聲學設計規范
9.0.1體育建筑應根據其類別、等級、規模、用途和使用特點,確定其聲學設計指標,并在設計中采用實現預定指標的相應措施。
9.0.2體育建筑當有多種功能使用時,應按其主要功能確定聲學指標,并通過擴聲系統兼顧其他功能。
9.0.3體育建筑的聲學處理方案應結合結構形式、觀眾席和賽場地的配置、揚聲器設置以及防火耐端等要求。在處理比天廳內吸聲、反射聲和避免聲學缺陷等回題時,應把自然聲源擴聲揚聲器作為主要聲源
9.0.4體育建筑的建聲與擴聲設計應協調同步展開工作。9.0.5體育建筑廣播電視用房的播音室、評論員室、聲控室等應按要求做聲學處理,使之達到預定的指標;練習房(館)、運動員休息室、教練室等設置有線廣播和對講系統應根據設施等級確定。
9.0.6體育建筑應符合所規定的允許噪聲標準。體育比賽和體育設施產生的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應符合現行的《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》GB3096的規定。
9.0.7體育場的主要聲學指標宜符合表9.0.7的規定。表9.0.7體育場聲學設計指標推薦值
表9.0.7 體育館聲學設計指標推薦值
場內最大聲壓級
(dB)
聲場不均勻度
擴聲系統傳聲增益
地區有效頻率范圍
>90
<10
>10
100~1000
注:根據體育場不同規模,有關指標可有適當變動。
體育館建筑等級
等 級
主要使用要求
特 級
舉辦亞運會,奧運會及世界級比賽主場
甲 級
舉辦全國性和單項國際比賽
乙 級
舉辦地區性和全國單項比賽
丙 級
舉辦地方性和群眾性運動會
9.0.8體育場的聲學設計在使用擴聲系統時應符合下列要求52
1在觀眾席有足夠的聲級,滿足體育場所必需的功能和要
2全部觀眾席被擴聲所覆蓋
3傳送語言時有足夠的清晰度、傳播音樂時有一定的豐滿
4減少對場外的聲干擾
5結構安全、操作方便、維修容易、抗風防雨、性能可靠
0.9體育館的擴聲設計指標應按現行行業標準《體有館聲學計及測量規程》JGJ/T131的要求取值。有關設施可按現行行標準《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》JGJ/T16的有關規定執行.10體育館的混響時間應以80%的觀眾數為滿座,并以此為設計計算和驗收的依據
0.m綜合體育館比賽大廳按等級和容積規定的滿場500-10oHb混響時間指標及各頻率混響時間相對于500-1001混響間的比值,宣符合表9.0.11和表9.0.112的規定。
表9.0.111綜合體育館比賽大廳滿場500-1001混響時間
綜合體育館等級
體育館按等級在不同容積(m3)下的混響時間(s)
>80000 m3
40000-80000 m3
<40000m3
特級、甲級
1.7
1.4
1.3
乙級
1.9
1.5
丙級
2.1
注:所規定的混響時間指標允許±0.15s的變動范圍
二、體育館建筑聲學設計相關標準和規范
1、《體育館建筑設計規范》(JGJ31-2003;J265-2003)
2、《體育館聲學設計及測量規程》(JGJ/T131-2000;J42-2000)
3、《廳堂混響時間測量規范》GBJ76-84
4、國家建設部《建筑隔聲與吸聲構造》(國家建筑標準設計圖集08J931)
5、《建筑結構荷載規范》(GB50009-2001)
6、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GBJ16-1987(2001年版)
7、《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》(GB50222-95)
8、《聲環境質量標準》(GB 3096-2008)
三,體育館出現的音質缺陷
1、體育館容積大,自由聲程過大,容易產生回聲和多重回聲。使人聽音混濁。干擾音響設備的正常運行。
2、體育館體型規則如長方形、正方形等,則容易產生顫動回聲。體育館體型不規則如圓形、弧形等(現在體育館多數為不規則體型),則容易產生聲聚焦現象。
3、體育館內部設有噪聲嚴重的機房等各類功能用房時,產生噪聲。使背景聲增加。影響體育館的正常使用。
(3)解決方案
1、根據場館的使用功能和用途,設計合理的混響時間,并在比賽大廳的相應位置上安裝吸聲材料。
2、比賽大廳宜利用休息廊等隔絕外界噪聲干擾,休息廊做吸聲降噪處理。
3、通往比賽大廳、貴賓休息室、擴聲控制室、電視評論室、擴聲播音室等房間的送、回風管到均采取消聲、降噪和減振措施。
4、空調機房、鍋爐房等各種設備用房應遠離比賽大廳、貴賓室等有安靜要求的用房。當其與主體建筑相毗鄰時,采取有效的降噪、隔振措施。
四、體育館建筑聲學設計之材料要求
1、頂棚、墻面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環保要求。
2、用于比賽、訓練部位的室內墻面裝修和頂棚,應采用不燃燒體材料。當此場所內設有火災自動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樹時,室內墻面和頂棚裝修可采用難燃燒體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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